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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陇中学新政校区项目招标涉嫌造假的举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8-10-17 22:17:41    来源:凤凰新闻    浏览量:    作者:知情者

各大新闻媒体及各级纪监委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仪陇县新政镇居民,现就仪陇中学新政校区项目招投标涉嫌造假的事件一直持续在网上发酵,网友多次在网上举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作为一个旁观者,特将该事件的相关情况再次向各大新闻媒体及各级纪监委领导反映如下:

事实与经过:

  2018年7月23日,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建设项目组织第二次施工招标,专家推荐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并列第一,业主公示公告了中标结果。业主给十二家并列第一名的企业发出通知,通知要求企业持以下资料原件,一、企业资质证书;二、鲁班奖证书(13年、14年、15年、16年、17年度);三、企业14年、15年、16年、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于2018年8月3日上午九点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优选会议。十二点五十分宣布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鲁班奖6个、资产负债率低于85%排名第一确定中标。

  2018年8月3日, 仪陇中学新政校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组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召开了优选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12家并列中标候选人的资质等级、获得鲁班奖个数、资产负债率三个指标要求进行优选,经过优选,最终选出中标单位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紧接着有公司就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级监察委提出质疑,质疑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造假。随后南充市监察委员会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证实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时提供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与真实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部分数据确实不一致,涉嫌造假。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造假,不符合《招投标法》第42条之规定及仪陇新政校区招投标文件要求应予废除。南充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依据南充市监察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也给仪陇县人民政府发函通报了相关事宜,但是该县政府主要领导根本就没有把这次调查结果公之于众,也没有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在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还没有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是,仪陇县人民政府就明目张胆的喊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先行进场施工(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8年8月底进场施工)。难道仪陇县政府领导想把这个事情形成事实,最后不了了之?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在仪陇县政府领导的眼里就是一张废纸?

举报内容:

  一:在优选会的当天仪陇县审计局工作人员针对财务审计报告进行了一一核实,在核实中就发现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的年限明显不一致,为什么没有检查出来?难道是领导提前打好了招呼,还是审计局工作人员有他自己的想法?当中是不是有金钱交易?还是这当中上下串通一气,故意没有发现,希望有关部门调查。

  二:何斌让吴平出面挂靠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县长何华与何斌为堂兄妹关系,何华又是该项目筹备组的组长,为什么在该项目当中不按要求主动提出回避,该项目在明显有人举报下,何华曾多次到南充市相关部门疏通关系,并宣称:如果这次把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废掉后,还是会有其它的公司要举报还不如就选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标单位,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作为一个县级主管该项目的领导干部,居然用这样不负责任的语言通过原本就有问题的中标单位,根本就是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为废纸。

  三: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投标原本是个很严肃的事情,10月11日副县长何华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各个单位代表纷纷表示:中国新兴公司因财务报表的“细微偏差”中标不影响其他投标单位,要求有关部门在12日就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关施工合同。说这样的话你们真不嫌害臊吗?希望监察委员会调查核实,还给人们一个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四:仪陇县审计局你们知不知道资产负债率该怎么计算?在2018年9月19日的文件当中,审计报告与投标的财务报表不一致,相差几十个亿,却不敢下结论?仪陇县审计局受县长郭宗海的安排调查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的问题,县审计局也核实了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财务报表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还下结论负债率不影响中标结果。无耻到了这种地步,仪陇县针对工程招投标的行业主管部门是不是县审计局?仪陇县发改、住建局、招标办都干嘛去了?是不是迫于县上主要领导的干预,不敢发表自己的建议?希望监察委员会核实。

  五:2018年10月11日副县长何华又组织县发改局、审计局、住建局、法制办、教育局及仪陇中学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在这次讨论会当中仪陇县发改局及招标办作为该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都认为优选会的前置条件就是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改动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影响了该次投标的真实性。这么明显的错误何华副县长还是坚持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最后纷纷表态的结论是“细微偏差、不影响其他投标人”,居然在大会上说,她咨询过市纪监委的律师,律师也是这样认为的,请问市纪监委在哪里请的律师?站出来说两句。在招标补遗书中明确的条款却成了可以忽略的细微偏差,这样的协调会简直就是一场闹剧,希望南充市监察委员会调查核实。

  在全市人们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四川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南充市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和大力实施“155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成渝第二城的,奋力开创“南充新未来·成渝第二城”,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仪陇县副县长何华是否想要成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保护伞?本事件经我们网友多次反映,但至今南充市委、市政府和仪陇县委、县政府依然没有给我们网友一个满意的答复,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南充市委、市政府和仪陇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是权大于法,还是官商勾结?希望各大新闻媒体各级纪监委领导对以上所反映情况派人现场调查、核实并给予曝光。

  以上所反映事实属实,如有不属由反映人自愿担由此所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举报(知情)人:仪陇县新政镇网友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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