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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法院:院领导包案化解+执行“大调解”机制 助当事人领26万元案款

发布时间:2018-06-06 21:23:51    来源:公众网    浏览量:    作者:嘉陵区法院

  5月23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蒲泽川带领执行局、立案庭、信访室等部门干警深入嘉陵区河西镇,组织河西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三教庙村村委负责人及案件当事人召开执行协调工作会,现场调解执行难案,当事人成功领到26万元的案款。

  据悉,袁某与梁某共有纠纷一案于2007年4月经嘉陵区法院调解结案。根据调解协议,梁某(蔡某之妻)及两名子女依法继承蔡某的死亡赔偿金78万元;袁某(蔡某之母)依法继承蔡某的死亡赔偿金26万元;为方便使用,袁某的26万元由河西镇三教庙村村委会监管。但协议生效以来,袁某因生产生活所需均未在三教庙村村委会成功支取过任何案款。袁某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遂申请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深入河西镇三教庙村村委会,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但河西镇三教庙村村委会却以袁某年事已高、不具备资金掌管能力、案款容易被骗等为由拒绝。案件陷入执行僵局。袁某也因此多次上访表达自己的诉求,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为攻克该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常务副院长蒲泽川带领多部门干警深入河西镇组织党委政府负责人、三教庙村村委负责人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了现场调解,重点释明该笔案款的所有权属袁某而非村委会,村委会以“袁某不具备资金掌管能力、易上当受骗、存在房屋拆迁等家庭纠纷”为由过度监管案款的行为涉及侵犯袁某的合法权益,法院有权依照当事人申请及法律规定强制划拨案款。经反复释法析理及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的有效督促,在相关群众的见证下,三教庙村村委会最终与袁某达成协议,同意将26万元案款全部转交袁某自行管理,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自4月中旬“惩失信.打拒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陵区法院坚持院领导自主认领与随机分配的原则,全面实行院领导包案化解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大调解”机制,着力化解执行大案要案难案,全力攻克执行难题,确保打赢基本执行难这场硬仗。截至目前,该院5名院领导包案化解长期未结案15件,成功化解13件,化解率达86.6%。

  (嘉陵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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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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