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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城案已退赔过亿 投资人希望继续追缴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9:27    来源:兔眼观世界    浏览量:    作者:

  9月10日,有深圳融资城案投资人称:

  在各方努力推动下,判决前查扣的1.2亿元已于今年初退赔投资人,但进入执行阶段的这两年多时间,法院和经侦在资产追缴上停滞不前,除了原来的1.2亿外就再没有追缴到新的资产。

  这是令人瞩目的该案最新实质性进展。受害者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动用司法手段,追缴他们的养老钱和血汗钱。

  因为影响巨大,波及海内外人员众多,包括陆媒港媒等也曾广泛报道该案。

  这个6年悬而未决的案件,其执行问题,在法务专家与新闻高手介入下,2个月内就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此案大概情况为:

  2013年,董某以控股公司交叉持股方式成立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建立互联网借贷平台从事P2P业务,累计向5240人非法集资49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16亿余元。

  董某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对受董某纠合的其余27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2016年案发后的第二年,受害人代表中的一位八旬老人和维权组长,就分别从浙江和广东前往南京,向知名维权专家朱鹏源先生问计。

  从业多年的朱鹏源同志发表的独到见解,得到对方的高度认同和深切赞许,双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时光如梭,白驹过隙。一眨眼,到了6年后的2022年,受害者主张的投资款还是没有拿到一分,9月份,他们决定正式委托南京源雯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帮助统筹维权。

  作为中国新闻传媒集团总编辑和咨询公司高级法务师的朱鹏源先生,请对方快递来厚厚一大堆案件的纸质材料后,进行了多次反复研读预判,又进行多方背景资料的搜集评估,最终决定挥出“三板斧”处理此事。

  九旬退役老兵郏汉民同志视频发布4天后,深圳中院执行法官联系郏老,说看到了视频,他们非常重视此事,前一天又召开了协调会议。

  一篇《深圳融资城执行案:八旬退役军人叫板“中国第一岛主”》横空出世10天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公告,要求融资城案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

  去年10月,深圳中院发布关于开展融资城案退赔工作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深圳市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案,本院(2016)粤03 刑初758 号 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上述判决涉财 产刑部分,案号为(2021)粤03执3283号,本案执行内容 为:在案扣押、冻结的款项依法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等。

  为明确本案的集资参与人信息,本院于2022年11月30 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融资城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并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开展了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南山区分局 依法委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对投资人的具体受损金额进行鉴定,该公司出具了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对融资城投资人的具体受损金额进行了鉴定。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本院刑事审判部门认定:一、鉴定意见书合法有效,反映了截止目前融资城投资人受损情况;二、3260名未结清投资人中, 22名投资人属于“相关被告人”、183名投资人属于“员工”, 均不列为退赔对象;三、未结清投资人名单中属于“借款人” 的9个单位/个人中,除“深圳市千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外,其余8个单位/个人实控企业均未还清借融资城的欠款, 不列为退赔对象;四、存在关联情况的投资人信息已做汇总、整合,由各关联方中的一名集资参与人作为退赔对象。

  现本院从侦查机关开设的“融资城”案专户扣划到人民 币129063117.26元,现将上述款项按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

  投资人在拿到部分投资款后的诉求为:

  请求深圳市政法委责成融案专班发出追缴令,责令73家融资企业退还九亿余元涉案款;请求市政法委责成融案专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可行措施阻止融资企业转移涉案财物。

  (6月20日,投资人的呼吁。)

  事实和理由为:

  一、追缴赃款有确实证据。负责审判该案的法院采信的重要涉案证据“粤万会司鉴【2016】会鉴字第1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已经详细列出由融资城银行账户净流入73家融资企业的金额,共计9亿余元。

  二、追缴工作有法可依。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非法集资犯罪的通告》中第五条有如下规定:“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该条规定表明向73家取得赃款的融资企业追缴财物无任何法律障碍。

  三、负责该案追赃挽损的各单位责任明确。该案审判文书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赃款由公安机关继续追缴,追缴部分依法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案查封、扣押的房产、车辆、股权、物品等变价后依法分别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并依法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公安负责追缴赃款,法院负责执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该案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早已在2016年作出,终审判决文书也于2020年作出,其间仅仅追缴到1.2亿余赃款,而且这1.2亿元还是少数几家融资企业迫于被群众报案的压力下才吐出来的部分赃款。2021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追赃工作仍然停滞不前。

  受害群众的“血汗钱”、“棺材本”长期被融资企业非法占有,受害群众多次要求加大追缴涉案财物力度,但是三年来有关部门不但未主动督促过70多家融资企业落实退赃义务,还相互踢皮球、耍太极推卸责任,放任融资企业以各种手段隐匿、转移涉案财物。受害群众只能通过不断信访、投诉维权。

  请求市政法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融案专班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防止办案人员出现执法不力甚至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

  广大关心此案的民众和舆论,呼吁主管机关和涉案各方人士能够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公开说明事实真相和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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