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切实改善街道辖区内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贯彻上级关于建立河道“河长制”的精神和要求,落实水环境治理属地责任, 都尉街道在辖区内的凤垭河、墱子河建立“河长制”,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提升河道环境管理水平,逐步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河道污染等现象,实现“水清、通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全街道办2条河道约10公里的长效保洁。
三、工作要求
(一) 各相关社区
1、负责辖区内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2、社区支部书记为本社区段河道渠塘第一责任人,社区主任为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社区干部每月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街道环保办办。
3、明确河道清理保洁工作网格责任人。各河道流入沿途相关社区范围清理保洁,责任单位为相关社区。各相关社区主任负总责,负责辖区内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相关社区要开展本辖区范围段的河道清理保洁巡查监督,管理监督好清理保洁员的工作,向沿途居民宣传保持城市河道清洁,教育沿途居民不向河道乱扔垃圾的重要性,提高沿途居民保护环境素质,确保河道在社区范围段干净清洁。
(二)各河道清理保洁员工作职责
1、开展日常清理保洁工作,清理保洁范围:河道内、河底、两内堤坡、两堤顶、两堤坝顶外边坡脚,外边坡脚主河道两岸清理绿化范围上,没有绿化的一般堤顶外坡脚3米范围内,清理保洁干干净净。
2、打捞河道面漂浮物(含动物尸体)。
3、清理河道内垃圾(含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
4、及时上报河道内大量建筑垃圾、淤泥、排污口等情况。
5、清理保洁河道两岸两堤及外坡脚绿化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捡的干干净净。
6、看护好两岸的绿化树林。
7、将所有垃圾装到袋子拉到附近垃圾收集点,不能随地乱倒。
8、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沿途居民向河道抛扔垃圾的行为,及时制止在河道管护范围内侵占、乱搭乱建、强建违建的建筑、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危害河岸提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的活动。
9、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并上报在河道设置新增大排污口的行为。
10、及时将沿途违法违纪涉水事件向社区汇报。
(三)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及河道巡查主要内容
河道巡查员工作职责
1、积极开展宣传。加强水法律法规及相关水务政策的宣传,及时对河道范围内的水法规告示牌进行检查和清洁,查漏补缺。
2、河道实行不定期检查,做好巡查记录。每天至少巡查一次,要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制止一切违法行为。每天在手机上上传发现的问题,并在巡查登记本上登记。
河道巡查主要内容
1、向河道倾倒大量垃圾废渣等固体物,淤积河道造成河流不畅;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围堰等侵占河道的各种行为;
3、在堤防上任意开缺口和建设的;
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和扩大排污口和取水口的;
5、毁坏堤防、护岸、闸坝等设施的;
6、其它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
四、考核方式方法
1、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每月对逐条河道进行抽查打分,各社区每月对辖区内逐条河道进行检查打分,得分各占考核总分50%。其中,街道河长制办公室每月未抽查河道得分按所属社区已抽查河道平均得分计算;
2、河道保洁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河道保洁费用按有关合同、奖励标准执行,考核低于90分的每下降1分,扣当月工资部分的3%,月度考核低于80分的,取消一切奖励,全街道办河道保洁平均得分低于80分的视作保洁员自动违约,街道办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3、对通过上级验收、保洁效果好、未发生安全事故,并且在区级年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的,街道办在年终给予一定奖励,并在下一年度的保洁员聘用予以优先考虑。
4、其他:
⑴保洁不到位来电来人反映到街道办,一经查实,扣50元;接到整改要求后二天内未清理完毕,扣100元;同一地点二天内连续有人来电反映,经查实,扣200元,反映三次将由街道向相关单位和个人签发整改通知书;
⑵在检查中,发现一处1㎡以上的漂浮物和垃圾,扣50元/处,将及时通知保洁员在一天内清理。若在二天内未进行清理将加重处罚;
⑶区有关部门转来信访一起经查实扣100元,二天内未清理,扣200元;
⑷上级明查暗访或新闻媒体中发现问题遭曝光的,一次扣200元,二天内未清理扣300元;
⑸长效保洁力度不够,工作不在状态的不在聘用;
五、清理保洁人员确定和报酬落实
河道清理保洁员的工资报酬落实参照市场行情,考虑河道脏乱差及危险程度,清理保洁员分配为:凤垭河2名,墱子河1名,根据工作的需要各河道可临时增加保洁员。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