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22 20:42:36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量: 作者:
“ 套 路贷”,是以“贷款”为名,非法侵占受害人住宅、车辆为实的新型诈骗犯罪。日前,广元市利州区公安分局嘉陵派出所破获一起新型“套路贷”诈骗案件,扣押轿车1辆,赃款20余万元。
起因
工程急需钱,车贷来“救急”
“我用车子抵押贷款,现在找不到人还款,车子也找到不了。”2017年9月初,受害人卢某到嘉陵派出所报警称。
原来,2016年8月,卢某因承接工程,需交50万元保证金,虽经多方筹集资金,但仍有5万元的资金缺口,卢某经朋友介绍可以用车子作为抵押到贷款公司贷款。
2016年8月10日,卢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到老城某贷款公司,将自己的一辆越野车抵押(该车于2011年10月以66万元购买),贷了8万元,期限为3个月。随后,贷款公司以扣除三个月利息、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为由从中扣除11000元,卢某最终收到对方打款69000元。卢某称,因当时急需用钱,就按照该公司员工张某要求给打了一张借条,借条内容是:今借到张某现金8万元,自愿拿越野车作为抵押,期限为三个月。
之后,卢某将其车辆行驶证、车钥匙、车一并交给张某。
陷阱
公司玩失踪,“被拖欠”违约
2016年10月,卢某见三个月还款期限要满了,想着把8万元借款还清,将车子取回,便去找当时贷款的车贷公司,结果公司不见了,卢某当即联系当时该公司贷款经办人张某,张某称人在外地回来再联系。
眼看还款的日子要逾期,自己将背负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卢某多方打听,得知该贷款公司已搬迁至老城下河街。随后,卢某在该公司新办公点找到张某,张某称正在为卢某办理取车手续,有了结果就主动联系卢某。然而,当卢某再次到该公司询问时,公司人员称当时是由张某本人借款给卢某,并未经过公司,且现在张某已离开公司。之后,卢某又多次给张某打电话称要还款,均被张某以人不在本地或正在办理等理由搪塞过去。
2017年1月底,卢某联系张某还款取车,张某称卢某因逾期现车子已被转押,需支付13万元用于取车,其中包含8万元贷款、逾期违约金、停车费、车辆保险、车辆出库费、来回人工费等多项费用。卢某先后还款7万余元,但一直未见张某及其抵押的越野车。
揭秘
故意拖延时间让还款逾期
经过嘉陵派出所办案民警长达半年的排查线索、缜密侦查,2018年3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绵阳被抓获归案。经深入调查,一套设计完整的贷款套路被警方彻底揭露。
张某称其从2014年4月份开始在绵阳做汽车抵押贷款,与广元某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属于合作关系,汽车贷款公司负责收集客户资料,并由张某负责放款,张某负责找资金方提供借款和车辆入库,其间,张某会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即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款,资金方有权对抵押车辆进行转押。
在借款协议期间,车贷公司采取办公地址频繁变动、业务人员借口失联等方式,故意拖延时间让借款人逾期,并让借款人支付因借款逾期所产生的巨额费用,若借款人短时间内无能力偿还,车贷公司遂即会将借款人车子进行转押,变相把抵押车辆卖出去。
周莎莎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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