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0 09:26:55 来源:法制传播网 浏览量: 作者:文/常有才
图1
2016年年初,全国爱卫会在发布的《关于命名山东省济南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公文中将济南与“国家卫生城市”画上了等号(具体见图1)。济南最终在央视“新闻1+1”栏目《“创卫”,还是“创伪”?2014版!》、《中国青年报》《济南“创卫”创出“空城计”》的质疑与舆论声中如愿以偿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这个称号,但济南真的达标吗?笔者特在3年后“济南创卫复审”之际发出“名过其实”的质疑之声.......
污染!济南小清河不断上“污染黑榜”,仍获“国家卫生城市”引质疑
从2013年至2015年连续3年,济南的小清河段多次被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列入“污染黑榜”,济南却仍然在2016年顺利过审,成功获取“国家卫生城市”这一殊荣,这不得不让笔者质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团与暗访团成员的严格性与严谨性!
笔者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获悉,《2013年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1月、3月、4月、5月、6月、11月、12月共有7次将“山东小清河济南段”列入“污染较重名单”。据笔者统计梳理,进入2014年后,被列入“污染黑榜”后的济南小清河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2014年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多月数据信息显示:除了12月份笔者没有看到官方上传的月报数据外,济南当年除8月份与9月份外,其余的9个月里每个月都被官方以“污染较重的河段是:小清河山东济南市段”为名列入“污染黑榜”。简单说,就是2014年济南被9次列入“污染较重名单”。
到了2015年,当时的小清河污染情况并未得到缓解,笔者统计后发现,除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发布的《2015年全国地表水水质月报》7月和8月的附件文件提示“网页无法显示”外,其他的10个月,济南小清河段每个月都被官方列入“污染较重”名单。
也就是说,济南小清河分别在2013年、2014年、2015年被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列入7次、9次、10次“污染黑榜”,但却依然在2016年年初顺利获取“国家卫生城市”这一殊荣。对此现象让笔者心中生疑: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审团成员是否审核严格、严谨、全面,恐怕也只能被画个大大的问号先这样留存着了.......
黑臭!两条标志性河流黑臭水体未消除,弄虚作假被点名
经笔者梳理后发现,济南在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这一称号后,不仅济南老护城河、小清河这两大济南标志性河流存在着黑臭水体,还为了应付上级对“无水”区虚称“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黑臭现象已大幅度削减,绝大多数时间段已无黑臭水体存在”,弄虚作假之风跃然纸上.......
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的《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督察情况(索引号: 000014672/2017-02143)》时指出:济南市建成区污水直排、雨污混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问题突出,城区每天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小清河,导致小清河流域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还在2018年7月31日发布的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环办水体函[2018]759号】《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中这样写道:截至2017年底,济南市老护城河、大涧沟、小清河3个黑臭水体未消除黑臭。
笔者在《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索引号000014672/2018-01500)》中看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项中这样写道:(济南)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市水质净化一厂超负荷运行,造成每天5-6万吨污水未处理直接排入小清河;长清区老护城河河道底泥清淤、渠底硬化和岸带护坡等工程还在实施过程中,内源污染问题未彻底解决;部分黑臭水体穿越铁路、公路和军事设施,局部整治工作不能有效实施。
在“存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一项中则明确指出: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段或上下游存在污水直排情况,如大涧沟存在雨水口晴天排放污水、污水井冒溢和工业废水偷排问题;中井洪沟整治段终点箱涵下存在排污口,监测数据严重超标;小清河整治段下游发现非法排污口;玉符河下游(建成区外)存在工业企业集中式非法排污口;兴济河整治段下游存在一处污水直排口。
而在“整治工程实施证明材料不完善”一项中则重点强调:被评价为“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黑臭现象已大幅度削减,绝大多数时间段已无黑臭水体存在”其实是“部分旱季无水”区。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针对这一“弄虚作假”现象明确回应:“缺乏对整治工作的系统总结和分析,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并明文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于2018年下半年对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济南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无独有偶,关于济南弄虚作假之举并非体现在“黑臭水体整治”上。笔者在《生态环境部》官网看到,2019年5月10日发布的《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意见(索引号000014672/2019-00589)》公开信息显示: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济南裕兴化工公司非法倾倒红石膏问题。2018年6月,在企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济南市天桥区政府就将该问题上报申请销号,并于9月公示完成整改。但直至“回头看”进驻时,该企业固废贮存场所建设仍不到位,厂区内露天堆放10万余吨红石膏,无“三防”措施,2018年以来仍有20余万吨红石膏被非法倾倒在德州市。
如此济南,能否在创卫复审之际顺利过审呢?“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审团与暗访团是否还会被牵着鼻子绕开“黑臭水体”区、忽视官方文件材料而被“临时抱佛脚”式的表面形式主义蒙混过关呢?更多详实材料,咱明日继续......(文/常有才)
巴蜀新闻网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新闻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新闻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新闻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