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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冤案”:二审判决将出前夕 律师疾呼中止审理

发布时间:2020-10-17 16:39:50    来源:一点资讯--记者朱鹏源    浏览量:    作者:文/华燕雯

  中石化处级领导段晓虹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经过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此案二审结果,据悉这几日将出。然而,宣判前夕,据被告人家属称,二审代理律师已经紧急致函九江中院等部门和领导,要求“刀下留人”,暂缓判决。

  被告人家属提供的这份题为《关于一审判决认定段晓虹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紧急情况反映及调取相关证据的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人系段晓虹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被告人段晓虹的二审辩护人,现向贵院紧急反映重大情况如下:

  江西省瑞昌市黄金乡北山村村民,某村长段某,已通过渠道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提交了关于本案所谓受害人仁和矿业控制人刘某、曹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瑞昌市相关领导参股仁和矿业、收受贿赂以及帮助仁和矿业制造冤假错案的实名举报材料。

  据段等人告知:2020年10月12日,九江市纪委传唤段某前往市纪委接受询问。市纪委人员告知段某,其举报材料已由上级部门转交九江纪委调查。九江市纪委已查实,瑞昌市公安局某警员在仁和矿业持有股份,并收受仁和矿业相关人员的高额贿赂。此外,该人员也参与了本案侦查过程。

  由于该情况事关重大,如属实,则段晓虹案程序严重违法,并严重影响到核心事实的认定,存在人为制造假案的嫌疑。鉴于此,本辩护人特申请贵院向九江市纪委调取相关证据,并中止段晓虹案的审理。

  请贵院对此给予充分重视,本辩护人亦酌情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反映及申请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兰和律师

  2020年10月15日

  被告人家属还惊讶地发现,此案尚未公开宣判,而在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已经发布此案的裁定书,但以“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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