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柳镇总工会农民工会员庞某某于2018年初到重庆某煤矿从事采煤工作,2019年8月29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庞某某在该煤矿主井采煤时,因冒顶矸石突然掉落到Π型梁上后砸到庞某某头部致其受伤昏迷,被工友用矿车送出井口,再由其他工友送入医院检查、治疗。经检查诊断为:一、重型颅脑损伤:1.左侧额颞部硬膜外血肿;2.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3.左侧颞叶脑挫裂伤;4.颅骨骨折;5.头皮裂伤;6.头面部软组织挫伤。二、全身多处皮肤擦伤;2019年11月14日治愈出院。
庞某某工伤事件发生后,其妻子随即赶到医院进行护理,在治疗期内多次与煤矿方因治疗、护理、后期处理、生活费用等事项发生争议,甚至出现在煤矿滞留追缠负责人要求处理的极端情况。煤矿企业因停产、对庞某某妻子强行要求解决存在情绪等原因致使工伤待遇支付出现僵局。
2020年5月,庞某某妻子找到镇总工会,希望对此事件予以法律援助。镇总工会法律维权站工作人员庚即进行了调查了解,一是庞某某户籍系陕西省,但婚后一直居住在该镇,且于2017年5月在该镇任家庙村加入了工会组织;二是庞某某妻子户籍在该镇,且有三个小孩,属于该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是庞某某受伤后其妻子多次找厂方协商,均无结果且与厂方关系越闹越僵,导致矿方拒绝赔偿。
工会法律维权站工作人员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总工会进行了汇报,镇总工会庚即指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介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接受指派后,考虑到易地维权将会面临的一些问题,及时与受援人进行了沟通,提示了相关风险,并要求受援人要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援助工作人员随即与煤矿方进行沟通,因双方对工伤保险待遇相关标准、给付方式等分歧较大,加之对受援人前期的维权方式方法有意见表示不愿意给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迅速调整方案,一是继续与厂方沟通,争取厂方支持配合;二是及时申请鉴定,准确把握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三是与当地人社局沟通,申请仲裁。四是与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接,协调应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付的部分。
2020年9月1日,该纠纷在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主持下,援助工作人员在多次与煤矿方及代理人就标准、困难救助、给付方式等沟通后,煤矿方在充分考虑受援人伤情、家庭贫困、子女多且全部在读中小学的特殊情况,同意调解结案,本次易地维权获得圆满成功。受援人由衷的对援助人员和工会组织表示感谢,在多种场所表示要向他们点赞!(麻柳镇总工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