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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0-03-06 10:07:55    来源:晨报新闻    浏览量:    作者:

导读: 为群众谋利益是每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
        为群众谋利益是每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只有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我们的事业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才能有永不衰竭的动力。
                
       “在国家扶贫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我村的水池被邻村村民故意破坏,500米水管被砍烂,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还影响到群众的饮水卫生。”广西恭城县莲花镇岩口村委三岔塘自然村的村民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事发后,他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得到合理解决,但至今无果。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广西恭城县莲花镇岩口村委三岔塘自然村的村民陈述了事情经过:我村于2019年2月12日开工建设国家扶贫人畜饮水工程,水源头是蒲园村委大捞村民山场,地名大冲山接水点。我村村民用了10天时间埋水管2400米左右,砌水池两个,把水接到了我们一期工程的水池里面。然而,2019年5月20日,岩口村民故意破坏我们的水池两个,砍烂我们的水管500米。当天我们到当地政府部门和派出所报案,第二天派出所和恭城县物价局到了大冲山我们接水的事发现场拍照取证,当时政府部门表示要帮我们调解处理好的。
                  
       25天后,恭城县物价局口头回复我们赔给我村1830元。可是我们拉材料4车车费1600元,买砖和水泥450元,共计2050元;砍烂500米水管,恭城县物价局才评价1830元。我们认为这不太合理。7月8日,村民李某程、李某铭、李某冷、李某富到恭城县信访局反映情况。我们说明情况后,信访局的领导打电话给莲花镇政府,要求他们帮我们调解处理好此事。我们回来一个多月后,都没有帮我们处理好。
                   
       8月15日,村民李某程、李某波、李某铭开车到了桂林市信访局,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下。当时领导马上打电话给恭城县,要求两个月帮我们处理好,然后我们就回来等了。从桂林回来的第5天,莲花镇政府来人了,这是我村人畜饮水工程被破坏后镇里第一次到我村了解情况。可是两个月到了只是拿了一份调解书到我村叫我们签字,说他们调解不下,县里又不管了,后面我们也没有签字,他们就在上面写拒绝签字就走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帮我们调解和处理好。

       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何况,该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约二十四点七八万元,还有岩口小学师生320人,加岩口村委会9人,还有我们村400多人,都是吃这口水的。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真正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细心研究群众的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晨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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