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龙柯利 李飞甫)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管理工作,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8月份以来,阆中交警部门组织集中开展了城乡短途客车专项治理,共查获4起客运车辆超员进行了公开曝光,并呼吁广大驾乘人员自觉抵制超员车辆。
超员一:2019年8月1日,大队根据网络举报川R52775客车超员现象。经查:该川R52775大型普通客车是木兰——阆中的农村客运班车,
系南充当代运业(集团)阆中天乙有限公司。通过在调取该客车全线路监控视频和GPS卫星定位,发现该客车确实有超员现象,此客车核载29人,实载31人,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随后,大队民警传唤该川R52775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驾驶人张某某对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张某某开具了法律文书,对驾驶员张某某处记6分,扣留车辆,罚款500元,并抄告所属运输公司。
超员二:2019年8月20日7时 10分左右,阆中柏垭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在双柏路巡逻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田某某驾驶川R49658大型客车从柏垭到阆中,当时车上载有33人,此车核载人数29人,超员4人,执勤民警及时对川R49658客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
系南运集团有限公司89队。针对驾驶人田某某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按照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1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向驾驶员田某某开具强制凭证,对驾驶员田某某处记6分,暂扣机动车,处罚款500元,并抄告所属运输公司。
超员三:2019年8月21日7时左右,阆中思依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在国道347线白溪路段巡逻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任某某驾驶川R49469大型客车从治平(毛罐子)到阆中,当时车上载有33人,此车核载人数29人,超员4人,执勤民警及时对川R49469客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
系南充当代运业(集团)阆中天乙有限公司。针对驾驶人任某某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按照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1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向驾驶员任某某开具强制凭证,对驾驶员任某某处记6分,暂扣机动车,处罚款500元,并抄告所属运输公司。
超员四:2019年8月22日6时 50分左右,交警大队二中队在阆仪路0020公里巡逻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张某某驾驶川R61198大型客车从金城到阆中,当时车上载有34人,此车核载人数29人,超员5人,执勤民警及时对川R61198客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
系南运集团有限公司89队。针对驾驶人张某某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按照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1种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之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向驾驶员张某某开具强制凭证,对驾驶员张某某处记6分,暂扣机动车,处罚款500元,并抄告所属运输公司。
供稿:南充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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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