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及前科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10 09:43:31    来源:高坪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    作者:

 

近日,高坪区检察院会同高坪区公安机关发现并查处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隐瞒犯罪前科的行为。为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高坪区检察院积极与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沟通协调,就进一步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核查工作,规范刑事案件中对当事人身份核查的办案程序达成了统一意见。

一是明确一般刑事案件身份核查“三步法”。核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必须做到“问”、“查”、“比”三个方面,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准确。“问”即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详细讯问其本人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查”即在查询公安机关户籍信息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公安大数据平台查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比”即比较“问”、“查”的结果是否一致,从而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冒用他人身份、隐瞒犯罪前科。

二是明确身份可疑案件重点核查办法。明确下列案件应重点核查:

(1)人口基本信息查询没有照片的;

(2)本人面貌特征与户籍照片有差异的;

(3)供述的个人身份信息、与查询结果不一致或者前后供述不一致的;(4)说话口音与供述户籍地口音相差较大的;

(5)对家庭成员信息不熟悉、供述家庭成员信息与查询结果不一致或者前后供述不一致的;

(6)拒不供述真实身份的;

(7)其他身份可疑的情况。

要求对身份可疑案件必须通过指纹比对、DNA比对、实地调查等方法重点核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准确。

三是明确无户籍证明或身份无法查清情形的处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确实无法查清的,应将相关情况在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中载明,并且采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十指指纹信息、面部正面、左右两侧面照片以及全身正面、左右两侧面照片,装入证据材料卷。

四是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和关键证人的身份信息核查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祥云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302000188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四川省网络文化协会 四川省互联网违法 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