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30 20:50:22 来源:人民法治 浏览量: 作者: 陈俊伶
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工作主题。坚持依法正确行使法律监督权,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甘孜州地处四川西部,康藏高原东南,海拔高,条件异常艰苦。围绕中央治藏方略、省委藏区工作思路,甘孜州检察院如何履行检察职能,夯实藏区长治久安?近日,《人民法治》记者就此专访了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
甘孜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
推进依法治理常态化
记者:
四川省检察院冯键书记、甘孜州委刘成鸣书记曾分别就甘孜州检察工作批示,对州检察院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近年来,州检察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请您简单介绍一下。
李鹏飞:
感谢省院冯键书记和州委刘成鸣书记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支持!近年以来,甘孜州检察院党组为找准甘孜藏区检察工作新定位,尽快缩小与内地的差距,不断加强检察工作调研,深入分析检察队伍在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保障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提出了创建“藏区一流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和“政治建检、素质强检、文化兴检、从严治检、基础固检”的总体思路,总结提炼出“甘于奉献孜求卓越”的甘孜检察精神,明晰了实施“素能提升、作风转变、基层基础、检务保障、人才培养、文化建设”检察六大工程的具体举措,制定了甘孜检察工作五年规划,确立了方向、明确了任务、细化了措施,不断加快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步伐,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健康发展。2015年甘孜州检察院首次荣获省院绩效考核一等奖,2016年再次稳居全省第一方阵。连续3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绩效考核一等奖,11个基层院连续3年荣获当地绩效考核一等奖。泸定县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苏知斌和“四川省群众最喜爱的政法干警”鲜丽、“四川省先进工作者”张燕、“感动四川十大检察人物”达瓦志玛等先进模范人物。
记者:
在从严治党方面甘孜州检察院有哪些举措?
李鹏飞:
甘孜州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治党,抓实思想政治建设不懈怠。始终保持政治上的绝对忠诚,坚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树“四个意识”,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甘孜州院党组认真分析甘孜藏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尖锐斗争,面对势头猖獗的反宣渗透,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着力点,种好意识形态“责任田”。两级院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州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我是党员”“康巴高原党旗红”等党建活动,激励党员在“四个一线”和群众工作全覆盖“六大活动”中践行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州检察机关16个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记者: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甘孜州检察院具体做法有哪些?取得了哪些成绩?
李鹏飞:
积极开展依法治州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提前介入一批危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实施专案攻坚,依法快捕快诉,重拳打击犯罪。依法批捕涉嫌各类刑事犯罪1952件2681人,提起公诉1972件3047人,有罪判决率达100%。其中,批捕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件54人,起诉46件54人;批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13人,起诉530人;批捕涉嫌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1411人,起诉1397人;批捕涉嫌寻衅滋事、贩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585人,起诉576人,通过打击犯罪,有力维护了甘孜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记者: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有哪些创新举措?
李鹏飞:
甘孜州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同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行业预防,与5个国有企业共建预防机制,深入重点工程和重点单位举办预防讲座411场,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建议345件(次),受教育人员14500余人(次)。
我们积极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与州人民政府会签《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工作规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58件。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与州人民政府会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度》等11份文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23次。深化“两法衔接”平台管理应用,促进执法信息共享。全州513个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案件登录,录入行政执法案件1836件,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有效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记者:
甘孜州检察院如何抓好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干警们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藏区长治久安?
李鹏飞:
我们教育检察干警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产生的历史性变革和甘孜藏区发生的根本性历史性变化,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感情认同和理论认同。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高检、省院各条禁令,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州院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年均下降1.8%和11.95%。注重模范引领,组织开展向苏知斌、张燕、鲜丽、达瓦志玛等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榜样得到认同、引起共鸣,让干警学有典范、赶有目标。
我们党组始终坚持以对党和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突出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全力维护甘孜藏区政治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藏战略思想,按照州委、省检察院系列重大维稳部署,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牢牢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以反分裂斗争为主线,以依法常态化治理为重点,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为关键,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基础,坚持法治创稳不松劲,打击犯罪不松手,全面深化社会治理,全力夯实甘孜州长治久安“五大基础”。
坚持正确行使法律监督权
记者:
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州检察院如何进行法律监督维护法治权威?
李鹏飞:
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诉讼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4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2件。依法不批准逮捕896人,不起诉254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1433件(次),纠正漏诉27件,追诉漏罪31人。提出刑事抗诉11件。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302件,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8件,督促收监不再适用保外就医措施的罪犯10名。对保外就医、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监管场所被监管人财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1875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6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7件、财产刑监督案件16件,依法纠正社区矫正违规违法81件。推进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全面完成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联网规范化达标。
完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多元化监督格局,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件,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过程违法8件,依法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7件,人民法院采纳36件。积极探索非诉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对涉及食药监、交通、住建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提出检察建议106件,已采纳97件。
记者:
甘孜州检察院在落实民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李鹏飞:
聚焦危害民生民利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响较大的犯罪行为。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6人,起诉29人。批捕涉枪、涉爆犯罪207人,起诉204人。加强民生项目的预防跟踪服务,依法查办在牧民定居、新村建设、灾后重建、异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职务犯罪33人。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立案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5人。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建立农牧民群众诉求“绿色通道”,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受理司法救助112件,协调落实低保7人,为被害人及亲属落实司法救助金83.35万元,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金75万余元。受理举报和控告申诉536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47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5件,处理重大敏感案件10件,直接立案复查刑事申诉17件18人,促成刑事、民事和解63件,息诉率达100%,连续10年实现涉检案件“零上访”。州检察院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室连续3届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保障绿色发展,甘孜州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生态资源检察局,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批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7人、起诉163人,督促相关部门移送犯罪线索12件,办理高检院、省院挂牌督办案件8件。州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局被评为全省打击生态犯罪先进集体,3名干警被授予先进个人称号和绿色奖章。
记者:
检察院是反腐前沿阵地,在反腐倡廉方面,有哪些有效举措?
李鹏飞:
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坚持贪渎并查,大要案和“微腐败”并查,办案量增速连续3年稳居全省前列。依法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196人,大要案率72.3%,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00万元。突出查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贪贿案件14件16人。
今年上半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6件27人,大要案19件1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其中,查办渎职犯罪8件8人,同比上升166.7%。严肃惩治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1件35人,挖出一批伤农、害农、坑农“蛀虫”,助力脱贫攻坚廉洁实施。
记者:
扶贫攻坚,保障脱贫的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李鹏飞:
我们分期分批派出“检察小分队”163个700余人(次)深入联系乡村、寺庙,走访高僧大德及农牧民群众14600余人(次),为13个贫困村争取建设项目36个,协调解决资金4444万元,帮助建成农村书屋、寺庙图书馆等文化场所17个,投入帮扶款物折资123万余元,为农牧民群众解决困难问题206个。选派25名检察干警驻村担任“第一书记”,主动帮助完善党务、村务管理制度68条,助力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水平,引导农牧民群众抢抓机遇、脱贫奔康。我们编写的《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在今年全省检察机关预防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
我们开展结对认亲、同心同向等活动和依法治寺工作,常态推进检察官“法律七进”,在乡村、牧区、寺庙、学校等开展法治宣讲1170余场(次),接受农牧民群众及僧尼法律咨询19600余人(次)。
积极探索工作机制改革
记者:
如何落实司改要求,开展检察院司法改革工作?
李鹏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30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敢于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四项改革”,保持改革定力,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甘孜州院党组始终把检察改革作为关系检察工作未来发展的重大政治使命,严格落实司改要求,先后11次召开党组会和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司改工作,及时向干警公布并解读相关政策,明晰改革步骤,确保检察队伍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司改启动后,我们严格按照标准,确定215名检察官首轮入额,占全州检察系统政法专项编制的33.18%。配套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措施。完成全州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和等级套改工作,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织正式成立。进一步兑现司改政策,全额兑现“三类人员”,去年11至12月全额绩效奖金和今年1至5月40%的绩效奖金。今年以来,全州两级院检察长坚持带头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34件。全州检察机关办案数较去年同比增长10.8%,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初显。
我们积极探索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制度,研究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增强检察机制运行活力。
记者: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甘孜州检察院的具体做法有哪些?
李鹏飞:
按要求建成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办案进行实时监督。通过该系统监控案件4123件(次),接受卷宗4256册,移送案件1919件,依法不予受理33件,发布案件预警提示27360条。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狠抓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排除违规违法证据入卷、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等机制的落实。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检查6次,审核涉案款入库2076万元、物品入库3728件、出库3691件,纠正各类不规范问题37项。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12次,评查特定种类案件94件、其他种类案件110件,评查出重大瑕疵案件4件、一般瑕疵案件10件,及时纠正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案件向党委人大政协请示、汇报和通报制度,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18人(次),主动汇报、通报检察工作70次,收集意见320余条。推动建立新型检律关系,接待律师查询30人(次)。运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各类图文信息2603余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27条,公开法律文书192份,通过12309举报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7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记者:
当前甘孜州检察院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李鹏飞:
我们针对藏区法治建设相对滞后、法治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在州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结合检察职能,以“培塑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意识、夯实法治基础”为宗旨,面向社会,通过打造一个综合性的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开展针对性法治教育。
目前,甘孜州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已着手开展,基地将分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环保法制教育、僧尼法制教育等展厅。其中,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厅以“科技+创意”的数字化解决方案,融思想性、观赏性、教育性为一体,以看案例展示、听现身说法、选人生道路为路径,注重参观者的互动体验。青少年法制教育展厅以开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的心理咨询室、互动沙盘、谈话室,播放主题微电影的形式,注重对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育。僧尼法制教育展厅以谈话为主要方式,通过新旧对比、法条解析,强化正面教育、正面引导,教育引导僧尼坚定不移地爱国守法、持戒遵规。与此同时,我们十分注重对基地的整体打造,专辟场地进行基地建设,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不同主题进行布展,通过展厅的功能优化布局,达到法治教育效果,夯实甘孜长治久安的法治基础。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18年1月号)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