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稳有序推进达川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达川区税务局、达川区水务局在区税务局四楼会议室联合召开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工作联席会。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应伟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等文件,并要求税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相关政策,积极同水务部门搞好配合,尽快调试好征收系统确保缴费人正常缴费,以增强缴费人获得感。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水土保持局局长许帅介绍了近年来全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并表示水务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重大决策部署,他要求水务部门的同志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及移交工作,做到应交尽交,同时要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全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
会上,大家就如何保障缴费人正常缴费、如何开展缴费信息互联互通及缴费人不按期申报缴纳如何处理等问题作了交流和沟通。会议确定了水务、税务部门“双宣传辅导”“双提醒告知”及联合跟踪督查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机制。会议决定,双方在2021年3月底前组织辖区内相关缴费人开展一次水土保持补偿费申报缴纳业务培训会。会上,双方部门还指定了工作对接联系人。
区税务局社保非税股、第四税务分局及区水保局预防监督股、治理股相关同志共计11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