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6 08:47:51 来源:晨报新闻 浏览量: 作者:薛枫蓝
“在我家房子被认定为危房后,我父母就向当地政府申请重新建房,但迟迟得不到重新建房的地基批准。6月24日晚上我家危房倒塌,造成我家人两死一重伤的惨痛事故。由于善后事宜未得到解决,死者至今仍未下葬。”7月4日,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聊月村三组村民罗先生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一份题为《重庆市江津区一危房倒塌致两死一重伤》的反映材料中,罗先生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罗某,男,汉族,出生于1986年12月,是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聊月村三组的一位村民,平时靠在外打工维持生计。6月24日晚上9点30分左右,我家的危房突然倒塌,造成我父亲罗某良、母亲胡某明两位老人当场死亡,我12岁的儿子(留守儿童)重伤的惨痛事故。当地电视台以《江津一农房墙体垮塌 三人被埋两死一伤》为题进行了报道。
早在2016年8月,我父母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重新建房。在申请建房之前,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就对我家房屋进行评判,判定为危险住房。因我家里住房为一百多年前的土房,多次积极选址重建,不知是什么原因,镇政府迟迟不批,一直不重视我家住房的危险性。近期地震频发,雨水过多,当地政府明知我家住房的危险性,却未组织人员对我父母和儿子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知是危房,我父母重新选址建房却迟迟得不到批准。而在地震和暴雨频发之际,当地有关部门不为我家人的生命安全考虑,未劝嘱我的家人撤离危险住房,是造成如今两死一重伤悲惨事故的主要因素。
此前,在村里修建七宋公路时,修路需要泥土来填方,经村委会主任邱某超、镇领导龙某容对我父母承诺,在修公路需要的泥土在我家土地挖走过后,将挖出来的空地用作我家重新建房使用。但泥土挖走之后,却又得不到重建住房地基的批准。同时又因土量不够,与村民黄某某以同等条件协商挖土建房,现黄某某的房子已建好入住,而我家重建住房的申请却一直未得到批准。
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此处为熟田熟土不能用于建房。那么,试问现今整个慈云镇建在基本农田的房子是如何得到建房批准的?此次因危房垮塌致两死一重伤事故发生后,十天时间过去了,善后事宜却一直未得到解决,死者至今仍未下葬。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督促当地有关部门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尽快公正合理处理善后事宜,还我们全家一个公道。(薛枫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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