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刘姝威指华润109亿土地4亿卖给宝能,华润回应:缺乏基本常识

发布时间:2018-04-08 21:31:50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量:    作者:

  4月8日,针对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指责华润置地将109亿元的地块以4亿出售给宝能集团,以及和宝能共同开发地块亏损4.25亿一事,华润置地回应称,“已关注到刘姝威发布的相关言论,其中涉及华润置地的相关内容断章取义,与事实严重不符,缺乏基本逻辑和常识,对我司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截至发稿时,宝能集团还未对此作出回应。

  4月8日凌晨,刘姝威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一篇题为《宝能的“颜色革命”》的文章,指责宝能动用巨额保险资金和银行资金损害实体经济,其中提到宝能涉嫌独资控股前海人寿、控股南玻赶走创业团队致使其业绩恶化,宝能还得到浙商银行违规出资。

  目前该文因内容违规已被删除。

  刘姝威在文中指出,曾任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华润集团旗下的华润置地(01109.HK)在2015年把109亿元的土地出让价的地块以4亿多元转让给宝能,转让之后宝能开始大量买入万科股票,仅用半年便夺去了华润第一大股东位置。

  在刘姝威的文章中写道,“据前海管理局2015年2月13日公告,华润置地将竞拍所得的地块申请分宗为四个地块。2015年7月28日和8月7日,华润置地分别将其中的两块地转让给宝能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同时,华润置地将另外两块地的50%开发权益转让给宝能的全资子公司,华润置地保留50%开发权益,即华润置地和宝能共同开发这两个地块。华润置地2015年度报告:华润置地出售给宝能子公司两块地100%开发权益的出售收益约4.28118亿;出售另外两块地50%开发权益亏损约4.25156亿,出售收益约0.03亿……也正是在宝能得到华润置地转让的地块后,宝能开始指使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大量买入万科股票,仅用半年时间,宝能就持有万科20%股份,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夺取了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万科原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刘姝威上述提及的地块是华润置地在2013年8月19日以109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手中购得的,名为深圳市前海T201–0078地块,占地约 6.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3万平方米。项目投资额预计达200亿元。时任华润置地董事会主席吴向东在华润置地2015年的中期业绩发布会上提到,深圳前海地块总价比较高,所以很可能会引进一个有实力的合作伙伴。此外,109亿元的土地款分3年支付,2013年支付十几亿元,2014年支付30亿元,2015年支付剩余部分,并且预计前海中心项目总投资只有150亿元—160亿元左右,低于现在项目204.28亿元总投资。

  该项目在2015年2月份公示了地块依申请按规划进行分宗,分宗后T201-0078(1)宗地为办公,T201-0078(2)宗地为酒店,T201-0078(3)宗地为办公、商业、和公寓,T201-0078(4)宗地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查询华润置地2015年的年报后发现,华润置地出售了希润(深圳)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润福(深圳)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一间名为“Goodfull Enterprise Limited”(Goodfull Enterprise连同其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置地前海有限公司)50%股权。

  刘姝威提到的华润置地出售给宝能的两块地为希润和润福公司所有,华润置地出售这两间附属公司全部股权给公司带来了4.28亿港元的出售收益及现金流入。其中,希润负责开发T201-0078(1)地块项目,润福负责开发前海中心T201-0078(2)地块项目。

  而华润置地出售的Goodfull Enterprise Limited的50%股权导致公司亏损了4.25亿港元及2.27亿港元现金净流出。

  在万科股权大战之时,当时任万科独董的华生曾连续两日发布微博称宝能旗下钜盛华公司在2015年7月将20.2亿股质押给华润,并将此质押获得的借款用于举牌万科一事。华生所指的该笔股权质押也和前海中心项目有关。

  华润集团当时表示,宝能系将钜盛华公司股权质押给华润(深圳)有限公司一事与万科股权之争毫不相关,2013年华润置地开始与宝能地产商谈合作开发前海项目,并在2015年7月签署合作协议。由于宝能的合作款有既定支付节点,华润置地要求用钜盛华20%的股权质押作为增信条件,宝能于2015年8月13日支付合作款以后,质押解除。

  而宝能系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是自2015年7月开始集中买入万科股份的,宝能系对万科的第一次举牌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

  刘姝威在文中建议相关部门调查宝能行为,依法没收其所获上市公司股份及获利,上缴国库,交全国社保基金管理。

  责任编辑:bestychen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李飞甫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302000188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四川省网络文化协会 四川省互联网违法 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