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

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会员大会在涪州书院江东分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9-07-25 13:05:31    来源:消费日报网    浏览量:    作者:陈孝波

      消费日报网讯7月13日,重庆市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会员大会在涪州书院江东分院隆重召开。张乔英会长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帆主持。名誉会长骆泽亮、邹展及50余名会员参加了会议。

  下午2:58分,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会长张乔英在大会上总结了前段时期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安排了2019年下半年的发展规划。她指出,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以珍稀乌木资源为根基,成立三年半来,在区文联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研究会以涪州书院为基地、为平台,开展了书法、摄影、散文创作公益讲座;2016年涪州书院(南湖分院、江东分院)开放以来,研究会已举办了近20期书法公益讲座。通过各种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丰富了涪陵人民的文化生活,推动了根雕艺术文化的发展,提升了涪陵城市的文化品味。国庆期间计划举办“庆国庆,二区二县根雕艺术品联展”,还计划组织会员赴巫山考察根雕艺术品的学习活动及年末筹办一次有行业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年会。

  大会表决通过了增补彭桥峰、陈建科为常务理事,聘任彭桥峰为研究会技术顾问,增补陈建科为副秘书长等相关事项。

  会上,张乔英会长授予彭桥峰的巴清根雕厂为《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学习实践基地》,张乔英会长授牌,彭桥峰接牌。

  名誉会长骆泽亮为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组建5个兴趣小组分别作了详细安排和说明。茶道文化兴趣小组由名誉会长邹展任组长;书法兴趣小组由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陈建科任组长;根雕兴趣小组由从事根雕12年的常务理事、研究会技术顾问彭桥峰任组长;摄影及运动兴趣小组由实验中学高级教师刘嵘任组长;文学兴趣小组由副秘书长冉利任组长。

  名誉会长邹展在会上提出《关于乌木文化研究会的发展及建设性意见》。他说,三年多来,乌木文化研究会全体会员牢固宗旨意识,不忘初心,始终把政治路线与践行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统一,坚持推进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在研究会的统筹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机构建设与文化传承的新路子,着力将研究会办成涪陵行业协会先进性的标杆。在取得进步和肯定成绩的同时,除要认真总结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外,还要进一步查问题、找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征求意见、听取建议、集思广益,把研究会搞得有声有色,为涪陵的文化建设,为传承中华文化做出努力。

  会员代表武志宏、蔡永钦、许杰、李孪惠、曾宪才等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乌木文化研究会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表扬和社会的认可和肯定,我们要珍惜研究会的荣誉,增强与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统筹各种能力和资源,切实形成合力,助力涪陵乌木文化研究会做大做好做强。(陈孝波)

  责任编辑:chenxiaobo


巴蜀新闻网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新闻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新闻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新闻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祥云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402000057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