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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人函件的力量:发出后,许多问题获得良好结果!

发布时间:2024-06-20 06:37:59    来源: 深度与真相    浏览量:    作者:文|朱鹏源

     大概梳理了一下,正式从业25年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因为维权案(事)件,给许多领导、企事业单位、当事人发过信件(包括短信等),绝大部分都获得了积极回应,解决了许多对当事者来说,原本难度不小的问题,得到求助者的赞许与认同。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函件一般我们都是以个人名义发出的,因为这样给人感觉亲切随和、方便沟通;如果加盖上单位公章,也是完全可以的,但是那样给人公事公办、面孔严肃的印象——实际上最终并不利于问题的处理。


(因为“涉法”,市长管不了,但是还是转往了市局。)

  给省高院院长、省院检察长等领导致信后,他们过问了我们反映的情况等往事,以前的文章里写过,本文就不再赘述。下面选择另外几件印象深刻的代表性发函事件,做一归纳总结:

  多年前,为浙江沿海某市某区公安、法院,疑似包庇涉嫌犯罪大款弟弟事,我们在交涉无果后,我以多年媒体工作身份,向该市市长、公安局长致函投诉,对方很快与我联系了解,此后公安约受害者前往再次笔录,他们终于作为了。


(虽然按照信访走,态度还是积极的,后来不断联系我们沟通进展。)

  某地两位居民反映了该市某局,在行政行为中,涉嫌不区分情况,一刀切办理事务情况,他们咨询法律界人士后认为,该行为涉嫌不合法不合规。我们于是发函该局相关部门,建议他们是否应该依法办事,不几日,接到了该局的积极回应。

  前几年为北方某县司法腐败,坑害南京房产商千万资产案,我致信省检察院领导,并要他去了中央巡视组,几处投诉都获得了反馈。


(这位女士最终讨回了几十万。投资被骗还能虎口拔牙,还真很难。)

  在律师前期介入情况下,这位被骗287万的女士,继续求助我们进行新闻等各种方式的综合维权。该地警方对待舆情,应该是重视的。多年前,我一亲戚被派出所警察打了一耳光,我发函该区局长,打人者赔了5千元,他们还一再和亲戚协调,请我删除了关于此事的博文。

  当年为山西某大国企,拖欠四川农民工二百万左右工程款事,我以港媒身份,向省委书记王儒林、省长李小鹏和该司领导、五台法院审判法官等人发函,不久责任方联系了我们,农民工后来通过综合维权方式获得了公平正义。


(这位法官不理不睬,我们又发函给院长,很快解决了问题。)

  我曾在起诉南京出版局时,给时任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同志反映,他很重视,让市纪委领导联络我。当年起诉公安时,南京市长缪瑞林、公安局长徐锦辉同志都收批了我的控告函。高中时代,遭人欺负后,我给县委书记写过信,学校领导很重视,处理了问题。

  高中一位同学在河北做生意,他投资百万给了山东某市一家城投公司,结果对方违约未兑付本息。去年找到我后,我们给书记市长发函,他很快拿到了部分钱款,剩余款项对方分期支付。


(为东北一个冤案,将我的报道快递给省委书记、省长等领导。)

  不止一次有人问我:许多老百姓给领导发信石沉大海,而你的许多都有回复,也许和媒体人身份有关?

  有可能吧。国内政治体制与大环境下,领导干部对处理不好可能就会麻烦的舆情,还是十分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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