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3 21:00:37 来源: 浏览量: 作者: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办:
根据中央、省、市委相关要求和市民政局《关于创新基层社区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德治、法治、自治”相融互动体制的指导意见》(南民发[2017]83号)文件精神,为创建基层依法治理新模式、推进平安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更深层次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现就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健全“德治、法治、自治”相融互动体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重要系列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德治为先导、法治为根本、自治为基础,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着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绿色高坪、幸福家园”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按照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树德的基层德治建设体系,强化依法行政、全民守法的法治建设体系,完善基层民主、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自治建设体系,积极探索德治、法治、自治融合创新,使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社会关系更加协调、社会秩序更加规范,社会风尚更加文明、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德治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传承弘扬村(居)民“勤善和美”的共同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尺度,营造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1.坚持以规立德。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注重以教养德。广泛开展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基层文化活动,用优秀的中华文化熏陶、提升村(居)民的整体文化品位和道德修养。充分发挥“道德讲堂”、“文化礼堂”和“农民夜校”等村(居)学校阵地作用,大力开展“脱贫政策、文明新风、习惯养成、自力更生、感恩奋进”五项教育,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在未成年人中重点开展孝敬、友善、诚信教育。关爱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留守儿童,凝聚家庭亲情。
3.倡导以评树德。以文明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多层面建立道德评议组织,开展群众性道德评议和各类乡风评议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孝老敬亲,忠厚诚信、勤劳致富、创业自立、庭院洁美”五项评比。
(二)加强法治建设。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目标,努力提高村(社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项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把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一种基本取向。
1.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村(居)事务阳光运行,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促进村(居)务公开透明运行。倡导群众坚持按法律法规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合法办事,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的公信度、满意率。强化村(居)监督,广泛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探索建立村(居)事项通报等制度,充分吸收社情民意,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2.促进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注重创新“法律”进村(社区)等普法载体,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以基层干部及村(居)民为重点,着力提高全体社会成员法治观念,努力形成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正确运用法律、自觉敬畏法律、严格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引导基层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使法律知识广泛传播,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加强自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水平,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化“以社区为基础、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骨干”的“三社互动”品牌建设,正确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强化各类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激发社会活力。
1.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严格按照《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办公室、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高委办法[2016]94号)要求,指导各村(居)加强“十个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自治。健全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自治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激发群众参与服务的主体意识。明确基层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自治组织的衔接互动。深入推进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推行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两公开”工作法,提升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与服务能力。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依托基层自治,运用道德和法治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矛盾。
2.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建立群众参政议政平台,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代表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共识,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健全社情民意收集网络,加强分析研究,完善解决反馈机制,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自主作用和能动作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基层村(社区)建设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努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推进居家养老、环境保护、慈善帮困等方面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社会组织,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的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品牌。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促进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探索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渠道,实现社会协同治理,增强社会活力,使社会组织在互助服务、公益慈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三治”建设是形势所需、使命所系、群众所盼,是应对经济社会深刻变化挑战的新课题,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的新实践,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新途径。各乡镇(街道)要科学把握“三治”之间的内在关系,积极引领社会主流价值观、推进政府部门自身职能转变,激发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的热情,把这项工作作为坚持创新基层治理建设的突破口来抓,抓紧抓实。同时,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抓手,通过政策创新、实践突破、由点到面,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小艳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勇,党组成员、总支书记郭海同志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林红春、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股长屈安祥、副股长姜勇为成员的基层“三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基层“三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牵头制定好实施方案,村(社区)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
(三)统筹协调推进。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抓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工作,努力实现就地解决问题。要坚持系统治理的理念,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统筹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新居民服务管理问题、科技信息化手段运用问题等,着力做好公共安全工作,有效解决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注重运用依法治理的方式,强化公众的参与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加大对“三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集中民意、民智、民力,不断提升基层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南充市高坪区民政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