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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严禁“五烧” 竹见蓝天

发布时间:2022-12-10 11:04:56    来源:巴蜀网    浏览量:    作者:周姗 彭晨东

  自“达州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以来,大竹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五烧”(烧秸秆、烧垃圾、烧纸钱、

  熏腊肉、放鞭炮)治理,切实改善竹乡空气质量,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标本兼治,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以综合利用为途径,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快速腐熟还田,制作有机肥料、秸秆沼气等综合利用方式,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二是注重政策引导、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作联动、区域联防联控措施,细化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形成源头有效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运行机构完善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县农业农村局、大竹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治理办等部门密切协作,组建工作专班,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该县建成秸秆还田技术示范基地1500余亩、稻草堆沤腐熟还田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区1个,年消耗秸秆5万吨,产出青贮饲料1.4万吨、食用菌基料2500吨、有机肥4400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8%。

  多措并举,狠治焚烧垃圾行为。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利用广播、宣传车、村民会、院坝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做到垃圾禁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提高保洁效率,有效抑制道路扬尘。县城区通过提高环卫机械低尘作业频次,采取“人车结合、机车组合”的立体环卫作业模式,定期对街道进行细扫、机扫、冲洗工作,有效抑制道路扬尘。三是建章立制,压实主体责任。制发《关于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工作的通知》(竹环治办〔2022〕10号),明确要求县域内的生活垃圾必须运至梨树寺电厂作无害化处理,严惩“以烧代运”焚烧垃圾的行为。

  部门联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一是提前宣传造势,营造禁烧氛围。制发《大竹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大竹县大气污染防控暨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示张贴栏、标语横幅、执法流动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政策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从源头减少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二是协调合作,共抓共治。由县公安局牵头,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做到应管尽管。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动态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县经信局负责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三是规范经营管理,取缔占道经营。依法整治和取缔街道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摊位。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70辆次,取缔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26个,收缴销毁占道经营烟花爆竹10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劝止拟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群众1000余人次。

  统筹规划,集中熏制腌腊制品。制发《大竹县城区腌腊制品熏制污染防控方案》,通过统一设置熏制地点、广泛宣传引导、增强便民举措,加大巡查管控综合举措,切实打赢大竹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该县提前谋划,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公司,采用环保熏制设备,在城区设置集中熏制点,进一步规范腌腊制品熏制行为。(周姗 彭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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