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魅力城乡

弘扬榜样力量 争做社区“五心”好干部

发布时间:2021-04-07 11:56:15    来源:巴蜀网    浏览量:    作者: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事处兰家坝社区 兰祥春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3月22日晚,《榜样5》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节目聚焦“抗疫战争”,讲述了5位优秀共产党员和2个先进党组织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信念坚定、为民担当、勤勉敬业的精神风采。作为新时代社区干部,不仅要看《榜样》学榜样,更要立足本职岗位,从自身做起,从工作抓起,忠诚于党,一心为民,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一、对待组织要有一颗火热的忠心。“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共产党的灵魂,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还是在友情岁月的和平时代,夏明翰、江竹筠、王进喜、焦裕禄等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着忠诚。作为一名基层党员,任何时候不能忘记入党时的庄严承诺:“……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我的理解,就是要对党忠诚一辈子,就是要为党奉献一辈子,不是三心二意、朝三暮四,说一套做一套。作为一名社区干部,就是要将对党忠诚践行到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以自身的不懈努力,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对待学习要有一颗勤奋的决心。总书记指出,“要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努力在实践中增加才干,着力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作为一名社区干部,一定要主动学、认真学、深入学、系统学。一方面抓好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以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多补理论钙。另一方面,通过实践学习,积极学习新时代群众工作方法,说社区话、办社区事、做社区人。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将所学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运用于实际工作,防止出现学习与实践“两张皮”的现象。

  三、对待群众要有一颗为民的初心。“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作为社区干部,天天和群众打交道,我们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成效得失的标尺,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要认真学习推广“三问四小”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方法,以“面对面、心对心、实打实”的工作举措,“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在“问”中掌握民心、了解民意、探索民生,收集群众声音,倾听群众心声,掌握群众诉求。同时,通过“小习惯、小体制、小环境、小舞台”,在“小”中发挥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从小事出发,从细节发力,在“小”之中,做服务群众的大文章。

  四、对待工作要有一颗持久的恒心。“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做事的起码要求,要时刻不忘肩上扛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始终保持干事创业、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气神。作为社区干部,时刻以“生命守门人”的人民军医、用心照料患者的“白衣天使”、始终坚守抗疫一线的“格桑花”、无私守护医护人员的“快递小哥”为表率,做到“平常时期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始终倾注自身血汗与不懈努力,立志传承榜样人物的优良作风,做到与社区群众“同呼吸”“共梦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区基层党员干部。

  五、对待规矩要有一颗敬畏的戒心。“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规矩是每名党员的必修课,能否把这门课程的学分修满,看似容易、做好不易,需要用心去践行。作为一名基层社区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用《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来约束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村官”虽小,腐败事大,要时刻以小“村官”、大腐败作为警醒,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不去。做到任何时候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自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自觉践行社区干部廉政承诺,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努力做一名新时期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的基层社区好干部。(阆中市沙溪街道办事处兰家坝社区 兰祥春供稿)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康开君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402000057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