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魅力城乡

大树镇“五个强化”治理明星水库

发布时间:2020-12-01 09:43:02    来源:巴蜀网    浏览量:    作者:

  水是万物之源,生活生产之要,生态环境之基。为加强明星水库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确保明星水库水环境质量安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镇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抓住重点,深入推进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明确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和关键,全力改善水库水质;强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协同配合、宣传教育,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一抓到底的决心,结合明星水库实际情况明确了一下五种治理措施。

  一、强化库边治理,全面关停养殖业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环保办开展对明星水库周边禁养区养殖业回头查,2020年7月20前,取缔、关闭禁养区所有养殖业,并由镇政府与水库上游有关村支两委签订禁养责任书,防止死灰复燃。

  二、强化水质净化,杜绝水产养殖污染

  镇综合执法办、明星水库管理所、水库上游有关村支两委要严格禁止在库内施撒化肥等发展水中养殖业,要求明星水库管理所加大对库区的巡查频次,对人为造成的水库水质污染问题进行严格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多措并举,着力整治面源污染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五治办、环保办、明星水库管理所、水库上游有关村支两委负责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石锣、龙灵村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运,无存放;明星水库管理所组织力量对库内水生植物和腐烂物、漂浮物进行彻底清理,努力减少水库污染物;抓好教育宣传工作,引导农民合理施肥、用药,普及科学发展农业生产知识,加强群众环保意识教育,改变乱丢垃圾、乱倒污水等不良行为,提高群众保护环境卫生意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自觉性。

  四、强化资源整合,大力夯实基础设施

  镇规建办、重点办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联系,加快黄庭场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早日实现场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镇五治办、乡村振兴办、国土所、规建办、环保办、水库上游有关村支两委要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移处置等措施的落实力度,消除明星水库周边“脏、乱、差”现象。严格控制库边一定范围内农村建房的审批、管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长效机制。

  五、强化机制建设,推行每月会商督导

  每月下旬,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一次整治工作碰头会,回顾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切实改善了大树镇明星水库的生态环境。大树镇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明星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使水库水质持续好转,将水库打造成生态明珠。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李君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402000057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