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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可阶段性缓缴了!

发布时间:2022-10-26 14:40:00    来源:经济晚报看点新闻    浏览量:    作者:李艳平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等14项收费项目,执行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在不出台新政策的情况下,2023年1月、2月、3月分别交纳2022年10月、11月、12月缓缴的费款。

  从10月1日起,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服务窗口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政策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企业、个体工商户今年第四季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缓缴措施,缓缴政策第一时间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进行公示。此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服务窗口还设置了缓缴政策公告牌,印制了告知单发放给企业、个体工商户,工作人员现场解读缓缴政策,确保惠企措施落实到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截至目前,该局窗口累计为52家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费用近10万元。

  (李艳平)

  编辑:袁茂松

  校对:吴海峰

  监制:喻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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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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