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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罚代管的违法执法行为坚决说不!

发布时间:2020-12-12 13:00:06    来源:巴蜀网    浏览量:    作者:王嘉圻文/网络图

  2020年12月22日下午15时,四川省建设法制协会副会长、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西部城市建设与生态环保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成都师范学院法学院张腾龙副教授参加了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中共遂宁市纪委、遂宁市传媒集团等联合筹办的《阳光问廉,莲里同行》节目。此次节目以“围绕群众满意,治理民生顽疾”为主题,通过现场播放问题短片、主持人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作答等方式,针对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质询。

  节目对某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了暗访调查。其中, 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个别人员向商家收取“占道费”,且并未出具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商贩甚至还可以向执法人员“砍价”。张腾龙副教授从行政执法的目的、程序和依法行政等方面对该违法行政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点评,强调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消除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和维持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而短片中以罚代管的行为,是严重的乱作为,是违法行政的典型代表,既违背了立法、执法的初衷,且将人民赋予权力异化为个人创收牟利的工具,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习总书记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指出,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城市管理中管理对象复杂、管理任务多样,唯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保证法律的权威和贯彻落实。如果执法时千人千面,标准多变,轻则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重则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实现。对此,张腾龙副会长指出,该类行为毫无疑问是在给政府抹黑,应当严肃查处。执法部门应知耻而后勇,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环节,彻底堵塞漏洞、隐患,不断完善制度、机制,防止权力被滥用。同时要强化学习培训,用制度规范、纪律约束来推动执法办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王嘉圻文/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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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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