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8 09:12:13 来源:晨报新闻 浏览量: 作者:安徽省阜阳市 徐清红
“在2018年10月1月,安徽省利辛县某局职员徐某成及其胞弟徐某纠集26名社会人员,携带挖掘机强行拆除我家二十多年的住房,给我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给予合理解决,至今未果。”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湾村徐清红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徐清红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徐清红(曾用名徐德仁),男,1938年11月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湾村徐塘元。1978年,康某荣(徐某成之母)因其母亲的缘故,在1990年前整户户口迁出阜阳,入驻利辛。1991年我村土地调整时,康某荣整户承包土地被我们生产队收回,其中宅基地0.42亩的0.24亩分给我家,下余0.18亩分给村民徐某行。1994年分地再次调整时,我家村西和徐某行相邻的大田地给徐某行,置换了1991年徐某行所分的0.18亩康某荣宅基建房。
2018年6月28日晨7时许,康某荣伙同其丈夫李某贵(曾用名徐某光),持着我村2018年5月29日其宅基的证明,竟然不问我卧床生病,串通我村一些干部意欲推翻前有法院裁决,和分地时的事实依据,对我家二十多年的住房强行拆除。我家人报警,派出所出警后才得以制止。我们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协调处理,我家人尚未到家之际,康某荣夫妻伙同其儿子徐某,再次拆除我家住房墙体。
2018年10月1日正值举国庆典之际,被控告人徐某成、徐某兄弟纠集26名社会人员,其中包括利辛县大门土地庙的徐姓男子(乳名某军)等曾涉嫌违法犯罪被多次拘留的社会闲散人员,携带挖掘机再次对我已整修过的住房进行拆除。我们报警后,派出所说只管打架的事,对拆房的事情管不了。致使我家人的人身自由被控制,财产被霸占,房屋被拆;2018年12月,当地相关部门威协恫吓我家人签订不平等的所谓自愿协议,把我家的宅基地送给了他人。
事发以来,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给予合理解决,至今未果。我们的诉求,一是要求依法追回我家的合法财产和不应有的一切损失;二是时值扫黑除恶,要求依法查处徐某军、徐某为首的这一插手民间纠纷的26人的不法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以及我们一家人的正当权益。(安徽省阜阳市 徐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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