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

安徽阜阳市颍东区一村民诉称其20多年住房被强拆

发布时间:2019-09-08 09:12:13    来源:晨报新闻    浏览量:    作者:安徽省阜阳市 徐清红

  “在2018年10月1月,安徽省利辛县某局职员徐某成及其胞弟徐某纠集26名社会人员,携带挖掘机强行拆除我家二十多年的住房,给我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给予合理解决,至今未果。”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湾村徐清红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徐清红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徐清红(曾用名徐德仁),男,1938年11月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张湾村徐塘元。1978年,康某荣(徐某成之母)因其母亲的缘故,在1990年前整户户口迁出阜阳,入驻利辛。1991年我村土地调整时,康某荣整户承包土地被我们生产队收回,其中宅基地0.42亩的0.24亩分给我家,下余0.18亩分给村民徐某行。1994年分地再次调整时,我家村西和徐某行相邻的大田地给徐某行,置换了1991年徐某行所分的0.18亩康某荣宅基建房。

  2018年6月28日晨7时许,康某荣伙同其丈夫李某贵(曾用名徐某光),持着我村2018年5月29日其宅基的证明,竟然不问我卧床生病,串通我村一些干部意欲推翻前有法院裁决,和分地时的事实依据,对我家二十多年的住房强行拆除。我家人报警,派出所出警后才得以制止。我们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协调处理,我家人尚未到家之际,康某荣夫妻伙同其儿子徐某,再次拆除我家住房墙体。

  2018年10月1日正值举国庆典之际,被控告人徐某成、徐某兄弟纠集26名社会人员,其中包括利辛县大门土地庙的徐姓男子(乳名某军)等曾涉嫌违法犯罪被多次拘留的社会闲散人员,携带挖掘机再次对我已整修过的住房进行拆除。我们报警后,派出所说只管打架的事,对拆房的事情管不了。致使我家人的人身自由被控制,财产被霸占,房屋被拆;2018年12月,当地相关部门威协恫吓我家人签订不平等的所谓自愿协议,把我家的宅基地送给了他人。

  事发以来,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给予合理解决,至今未果。我们的诉求,一是要求依法追回我家的合法财产和不应有的一切损失;二是时值扫黑除恶,要求依法查处徐某军、徐某为首的这一插手民间纠纷的26人的不法团伙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以及我们一家人的正当权益。(安徽省阜阳市 徐清红)

  来源:晨报新闻

巴蜀新闻网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新闻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新闻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新闻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新闻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新闻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新闻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新闻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新闻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祥云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402000057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