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1 20:35:58 来源:华讯网 浏览量: 作者:消费参考网
50万元赔偿款长达八年难以讨说法
乌鲁木齐市个别法官制造冤案的举报
我叫牛风无,邯郸市人,电话15931036148,身份证120112196401291618。特举报余福玲侵吞遗产、赔偿,乌鲁木齐市个别法官违规办案的事实。
2011年秋,我三哥和其独生女儿因车祸,在新疆库车县死亡后。母亲就委托我这位50岁还没条件结婚的儿子,去新疆找我三嫂余福玲,取回她老人家应得遗产和国家赔偿。当我来到满天飞雪的新疆后,三嫂避而不见,我只能睡在冰冷的桥下,期间生活费用都没有,这样一等就是三年。当我又找到她常住库尔勒市家的院门外,等到快天黑时,竟遭到她动用黑势力的群殴加酷刑,致我满口吐血、全身是伤。因当地公安局督察科坚持不给做法医鉴定,致我一直处于告状无门的境地。
无奈之下,我才于2015年将我的冤情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法院立了案。经法官调查取证,我应得的赔偿的钱也早都被余福玲转匿了,我三哥的房屋也正被余福玲委托的人在销售,但就是始终找不到余福玲本人。法院在一年多时间里,给她几个家的居住地发的传票都被退回。于是,该案的原法官就先劝我撤了诉。
2016年重新立案后,新换的王法官和余福玲通电话后,悄悄飞到青岛违纪私会。我知道后,就及时找她领导反映了这一违纪情况。因领导包庇她,我的案件遭到了书记员的打压。王法官在本案判决前日就升了庭长,这或许是她与余福玲私会、交易的结果。
二审法官同样把我应得几十万元份额判成了几万元,不足差旅费的一半。
水磨沟法院发给我的判决书,不是存在白页,就是每页都比其网版少了两行(掩盖偷补白页痕迹),如此严重的问题在2017年被新疆高院的再审窗口核查出来,同时还查知了我的多个证明,王法官随手毁灭了,再审法官对此怎能视而不见。
我的案件被法官强迫把赔偿分出,在民一庭另行立案后,我遇到了向王法官看齐的滑法官,滑法官强行要求我删了第三人后,还不予完整取证,致该案诉额一直不能明确,时隔不久,滑法官就升任为副庭长。当时,民一庭的刘庭长,看到我被滑法官气急的一直肚痛时,却只说让我去看病,对我的遭遇,法院张书记在2017年接我电话上访中说,这些事以后再说。
为完成我母亲交给的任务,我已白白奋斗了八年,在居无定所、受冻、挨饿和白白挨打的八年后,才隐隐听说,我曾经的三嫂余福玲早已暗暗改嫁给了另一厅官。她曾在我哥去世不久,当众告诉别人说:“要永做牛家的人。”我讨要赔偿期间,我母亲没等到赔偿就含冤去世了。
以上均属事实,我反应的上述冤情均有相关证据。在这起冤案中,究竟是余福玲的品德问题?还是另有他因?我被挨打后,无人查处凶手,难道执法者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包庇犯罪分子?我试问上述法官们:执法犯法良心能安吗?啥时间能给我一个公正,能拿到应该得到的50万元赔偿?
举报人 牛风无
2019年3月16日
相关规定和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强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9条强调: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22条强调: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德。
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 7号)第8条强调: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据受害人一方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报告强调: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笔者的话:邯郸牛风无的举报,反映出个别地方在党的十九后,依然存在法律执法乱象。牛风无反映的问题,希望能够引起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查员和监察委的重视,彻查有关执法人员,如有冤案,应该彻底给予纠正,还当事人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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