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4 20:47:13 来源:中视在线 浏览量: 作者:记者 江莉 李芬芳
导读:中视在线讯(记者 江莉 李芬芳):近日本网记者得到消息证实:邢望力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公安侦查阶段结束,办案警员陈万一(音译)透露:该案做不了主,是由领导指示办案,需要听局领导意思,局里要求将邢望力案移送检察院.......
中视在线讯(记者 江莉李芬芳):近日本网记者得到消息证实:邢望力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公安侦查阶段结束,办案警员陈万一(音译)透露:该案做不了主,是由领导指示办案,需要听局领导意思,局里要求将邢望力案移送检察院。
息县淮河办事处工作人员刘军等人证明此救济为邢望力合法来源
之前报道息县警方原追责邢望力擅自将自家房前屋后枯树卖掉一事,但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警方则变更追责理由,2018年2月5日息县淮河办事处工作人员刘军经该办事处等领导授权以邢望力生活困难救济三千元人民币用于其过年及身体补养急用,并出具证明此款项属于邢望力的合法来源。
邢望力关注他人命案被囚息县看守所
遭殴打致头颅骨粉碎性骨折处于昏迷状态(摄于2016年8月信阳中心医院ICU病房)
早前邢鉴(邢望力之子)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说:2016年8月底,其父邢望力曾羁押在息县看守所时被殴打致头颅骨粉碎性骨折,致后遗症经常出现头痛头晕等症状,身体和智力极度下降,邢望力接受生活困难救济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然警方把实质的白纸黑字的生活困难救助款项变为寻衅滋事的主要证据不知道执行的是哪国的法律法规,简直成了一大笑话。
《信访告诫书》
据媒体报道:2018年2月18日大年初三上午9:50分,该县公安局长刘洋、县委书记金平、副县长李学超等人命令警员房涛、淮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刘军、蒋诚等人前往邢家向邢望力及其妻子、女儿宣读《信访告诫书》警告邢望力家人不得超出河南省范围进行信访活动,但被拒绝签字,其后将该告诫书收回。
《告诫书》是对社会存在潜在危害的人员进行训诫、警告、提醒的一种行政方式,然该县政府官员、警员利用公权力对邢家发出《信访告诫书》意图阻挠其合理、合法的信访事宜,同时为后续的抓捕埋下伏笔。
邢鉴说:“息县公安、政府工作人员曾多次将我家人绑架、非法关押,将我父亲邢望力打的头颅骨粉碎性骨折、杀人灭口,我家里没人,息县公安非法进入我家,抢劫我的电脑主机一台、笔记本一部、维权材料不计其数,抢劫偷走现金30000多元人民币等。邢望力多次向息县公安局局长刘洋追寻,但是物品至今仍被扣押”。
据息县政府一位内部人士透露:自息县开展扫黑除恶后,公安局是抓红了眼睛,各辖区派出所分配任务,按数抓捕,抓不够数量的就会受到局长刘洋的通报批评,曾有一个年轻小伙在网吧上网嘴里叼一根烟还没点火就被治安拘留三天。看守所内关押的上访人员可谓人满为患,更有很多无辜者是被抓来滥竽充数。
2018年2月27日,河南省信阳市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和妻子徐金翠前往北京寻医,走到北京火车站时被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拦截、遣返,随后夫妻二人被认定“企图上访”被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政拘留十日,拘留期限届满,邢妻再被通知延长拘留十日,其原因为执行2017年未被执行的息公(郊)行罚决字[2017]108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邢望力即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于息县看守所;3月23日,该县治安大队对邢望力下发息公(治)捕通字【2018】10090号逮捕通知书。”
邢望力因为赴京看病便被息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观臆断为“企图上访”招致行政拘留,甚至被以莫须有罪名涉嫌“寻衅滋事”刑拘,那么拘留的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又在哪里呢?我们呼吁监察机关、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介入保护合法老百姓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予以严厉处罚,以此捍卫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对于此案的后续发展我们将持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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