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

绵阳男子酒后与其长辈发生关系 曾两度因强奸入狱

发布时间:2018-03-13 20:18:04    来源:绵阳新报    浏览量:    作者:

 

绵阳男子酒后与其长辈发生关系 曾两度因强奸入狱

近日,广元利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奸案,该案的被告李某,是绵阳三台人,他曾两度因强奸入狱!结果,出狱后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

据广元晚报报道,李某24岁时,就因为强奸妇女,被判了8年!出狱后,在2004年又因为强奸罪,被判了8年6个月。

二进宫的他出狱后,在广元开三轮车,谁知道2016年又强奸了人,还逃回了三台,这次强奸的对象还是自己的长辈!让人愤怒!

借着酒劲 强奸自己长辈

2016年7月10日,李某吃饭时喝了些白酒,结果家里人看不惯,就说了他两句,李某也不是省油的灯,和家人吵了起来,又喝了一斤半的酒,回家又被前妻数落,他就骑着三轮车想出去挣点钱。

骑到一个小区的时候,他听到有人喊他,一看,是平时挺熟的一个孃孃,他就让这个孃孃上车,送她回家。

这下,这个孃孃就上了李某的贼船,他把三轮车开到偏远的菜地旁,用拳头把孃孃揍了一顿,然后推到路边坡下的沟渠中,强行与孃孃发生了关系

最后,法医鉴定这个孃孃肋骨骨折,上唇部皮肤裂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李某赶紧卖了三轮车逃回来绵阳三台。

庭审时认罪 愿意赔偿损失

警方接到报警调查后,将李某列为网上逃犯。在去年7月,他终于被逮捕了~

近日,广元利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李某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同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李某表示,愿意赔偿损失,但拿不出来那么多钱。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李某,真的是不折不扣的人渣,前面两次强奸,一共判了16年还不知悔改,这次直接对自己长辈下手,这真的是积极认错死不悔改的典范啊!

 

责任编辑:v_cyschen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巴蜀网http://www.bashux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3341256440@qq.com 联系电话:16608228948
2、凡本网注明"来源:巴蜀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巴蜀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巴蜀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巴蜀网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巴蜀网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巴蜀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巴蜀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巴蜀网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相关链接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7383856370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302000188号
Copyright© 2018 巴蜀网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四川省网络文化协会 四川省互联网违法 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