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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政策来了!!!

2018-04-02 19:08:13 作者: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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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小辣椒正准备出门耍的时候,结果新政出来了!周末也要加班?还让人活吗?

  简单梳理了一下刚需优先新政:

一、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都可认定为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居民家庭包括:

  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所组成的居民家庭;

  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并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购买的商品住房

  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二、支持优先摇号的刚需家庭选购房源的储备,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

  刚需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举个例子,比如参与摇号的A楼盘共有1000套房源可售,其中有100套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那么剩余的900套,至少不低于450套房源要用来支持刚需家庭选购,剩余的房源才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范围。

三、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只能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购房登记时需添加房屋共有人的,房屋共有人须为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所购商品住房位于限购区域的,房屋共有人还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四、刚需登记购房人,排序号超过当期支持刚需房源总量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

  也就是说,刚需房源没摇到号,还可以纳入普通房源摇一次;刚需总共有两次机会。

五、漏报、瞒报、提供虚假信息者,购房登记平台3年不再受理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登记

  连续两次不按序选房也不再受理信息。

六、成都摇号购房顺序

  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先后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按规定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对于才出来的刚需新政,大家有什么看法?评论区快来说一哈!!! 帮帮三大美女正在加班加点,关注微信号“成都帮帮(cdfbb028)”今晚12点最新最全最通俗易懂的稿件与你不见不散!!

责任编辑:李飞甫